南京大学对剽窃教授潘知常的处理结果
11 08 2006年方先生:接友人电话的可靠消息,在您的努力下,在新语丝网站上被揭露的
南京大学剽窃教授潘知常,终于在开学前受到南京大学官方的正式处理:暂停博
士研究生导师资格,停止招收博士、硕士研究生2年。潘已表示接受处罚。我个
人认为,就剽窃性质和影响而言,这个处理结果是偏轻的。而更大的值得反思的
问题是,如果没有新语丝网站的存在,潘的案件会被披露吗?如果没有方舟子的
不懈努力和影响力,问题被揭露后,会引起全社会重视吗?如果不是恰逢今年学
术打假年的盛况,潘会在一向以保守著称的南京大学被严肃处理吗?潘被处理了,
但是被他侵害的学者的利益如何追索和补偿?处理了潘知常,怎么样预防明年后
年继续出现其他的王知常、李知常?所以,就这个个案来说,结果固然令打假者
和被学术损害者感到一些安慰,但是在中国大学,围绕学术腐败的环境和惩治机
制的建立,值得深思的问题太多,太多。
(XYS2006081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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